1. 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者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合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。


2. 工作经验要求: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或者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满3年。


3. 职业培训要求:参加并通过北京市规定的初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,取得相关职业培训合格证书。


4. 专业能力要求:具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,具备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。


5. 职业操守要求: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,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。


需要注意的是,北京市初级工程师的评定标准和要求可能会不断调整和更新,具体要求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规定为准。另外,不同专业的初级工程师评定标准也可能会有所不同,需要具体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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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工程师评审基本标准条件


1.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。


2.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。


3.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。


评定条件:


1、中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;


2、大专学历毕业后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


3、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一年见习期满后,考核合格,认定助理职称资格;


4、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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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工程师评审条件:正常情况下是:大专毕业三年以上,或本科毕业一年以上,需要是相关专业,当然了,破格工程师职称评审除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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